2月6日晚,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动员饲料屠宰等企业立即恢复生产,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通知》全文如下。
当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畜牧业产销运行出现阻滞,原料进不来、产品出不去、人员动不了,部分养殖场面临饲料断供、无人收宰的问题,直接影响畜产品市场供应。为切实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尽快恢复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饲料、屠宰等企业立即复工复产。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饲料、屠宰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立即复工复产。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努力实现市场供应不断档、生产企业不滞销。
二、确保畜禽及产品、饲料兽药及原料等运输车辆正常通行。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饲料兽药及其原料运输车辆,不得拦截商品畜禽、肉蛋奶等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封村断路,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切实做好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发放工作,打通运输梗阻、畅通运输渠道。
三、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建立大中型畜牧企业包保联系制度,逐户企业进行对接,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物资调运、产销衔接等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开足马力提高产能、增加供给。
四、密切产销形势分析研判。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产业运行监测调度机制,实行日报告制度,动态调度畜禽生产供应、饲料与屠宰等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加强分析预警,稳定市场预期。
五、加强督促指导。设立服务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迅速组织开展省级督导,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各市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请于每日17时前报省畜牧局。重大问题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