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山东、河南两家企业分别通过肉鸡和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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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组织对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和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进行了评估。两家养殖小区符合要求,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有关标准。

    公告显示: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共71个单元养殖场达标。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共24个单元养殖场达标。

    公告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对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和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进行了评估。上述两个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达到有关标准,现予公布。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共71个单元,详细信息见附件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共24个单元,详细信息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生产单元及位置信息

    2.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肉鸭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生产单元及位置信息

     

    农业农村部

    2019年5月8日